根据《关于校党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通知》(长大党巡〔2023〕46号)精神,自即日起,校党委专项巡察组对基建处(南校区住宅建设办公室)开展巡察,时间为2周左右。
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扣部门职能职责,重点检查教育部党组巡视整改、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上级专项监督检查等任务落实情况(整改态度、整改效果、成果巩固等);廉政风险防控与风险点排查情况;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以及校党委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充分发挥巡察政治“体检”作用。
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现将巡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组 长:宋春红
副组长:姬国斌、廖 谦
成 员:陈 建、李春莹、马 敏
意见箱地点: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西门口
联系电话:029-62327753
E-mail:xunchazu2@chd.edu.cn
特此公告!
校党委专项巡察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