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条例》有关规定,我校于2022年8月编制长安大学校本部教职工住宅楼(长安路、育才路)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详细了解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区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踏勘。
2022年10月14日,《长安大学校本部教职工住宅楼(长安路、育才路)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方案》递交西安市水务局审查,随后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