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实施性详规编制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公告
发布者:卢倩楠 发布时间:2025-07-03 浏览次数:10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安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长安大学基建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拟对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实施性详规编制项目公开进行采购需求问卷调查,现面向社会公告,诚邀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问卷调查响应;公告时间为20257379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实施性详规编制项目

2.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3.采购内容: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所在校区的实施性详细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概念规划方案总体功能布局优化重构;2.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3.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4.道路交通规划设计;5绿地系统规划设计;6.工程管线规划设计;7.竖向规划设计:8.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等。提交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的技术成果;配合完成实施性详细规划报审流程,根据专家评审及行政部门意见修改优化直至获批,确保规划方案符合学校发展定位与西安市生态管控要求。

4.采购预算:200万元,具体以采购文件发布的最高限价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相同或类似项目供应经验,提供不少于1项业绩合同(彩色影印件);

3.在参加本次需求调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相关资质。

三、问卷调查内容包括: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

2.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3.相关行业(或产业)发展情况;

4.采购标的市场服务水平、市场中服务供应情况;

5.同类招标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6.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如有);

7.其他相关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各潜在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调查回函文件》(参考格式见附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对所递交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次调查活动仅为编制采购需求使用,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非正式采购。

3.各潜在投标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此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的,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各潜在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所有调查资料均为自愿,无论采纳与否,均不支付潜在投标人任何形式的费用,一切费用均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各潜在投标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调查人无义务向各潜在投标人解释或澄清未采纳其所递交的资料内容的理由。

6.调查人有权就所递交的资料对各潜在投标人进行询问,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回复。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如有意参与本项目,请于202579日前按采购需求问卷调查公告附件“采购需求调查回函文件”格式要求提交回函文件(盖公章的PDF文件1份和可修改的WORD文件1份)。

2.调查资料提交方式:发送邮件至JJCCGXQ@163.com邮箱。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61105317

附件:采购需求调查回函文件.doc

 

长安大学基建处    

20257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