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基建处是主管学校基本建设的职能机构,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代表学校利用国家基本建设拨款,学校自筹资金,国内外贷款和赠款等,组织实施校园教学楼、实验楼等教学科研用房和公共设施、道路工程建设,为学校的发展尽可能提供最好的硬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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